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关于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的意见》(青统筹农林发〔2018〕74号),区供销联社“四措施”抓好供销系统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:一是加强领导,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健全工作机制,落实工作职责,把食品安全工作内容纳入供销改革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;二是加强宣传培训,对供销社100余名食品和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进行培训,开展送放心农资和科技下乡进村宣传服务活动,宣传推广农业新品种、新技术,学习宣传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,提高依法从事食品和农业投入品经营活动的自觉性;三是健全工作制度,完善食品和农业投入品经营管理制度,建立商品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,严格遵守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,做到所经营的商品可溯源管理;四是强化市场检查,严格落实农资放心店层级管理制度,经营单位对所经营的商品进行自查,农资配送单位和基层供销社对辖区内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日常检查,区供销联社共抽调检查人员12人次对大同农贸市场、农资配送单位和农资放心店进行重点检查,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,有效防止假冒伪劣商品在供销系统内流通。